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、政策、规划和标准及省有关要求,拟订全市相关政策、规划和标准 。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。
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,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,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。
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,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,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,建 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。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。
地址: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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